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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我不是股东。我只是帮助我的朋友取代法人代表。现在公司破产了,欠了很多债。其他人起诉公司我需要负责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8-26 1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是不可能以自然人名义欠下债务的。如果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则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清偿此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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