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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女孩子,中专文化,我曾2002年3月侄2007年3月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当时我2002年3月是在公司实习3个月(在这3个月里没有一分工资待遇只有60元的生活费)。后又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300元每月)。当时公司可以在我实习期满时不聘用我,也可以对我进行考试,也可以直接因我技术不行可以辞退,我我都接受。但是公司就是没有对我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就一临时工在公司里做事在工作,其间我工作认真负责,从不违反公司里的各项规定。但是公司里一直拿到的是最低工资待遇500元每月,没有任何的其他待遇没有养老保险,我每一年都向公司申请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总是说等等公司的制度完善才可以签。(与我在一起实习的有的是男性也只有中专文化他在实习期满后就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整个部门就只有我一个人没有签订说明公司的制度是完善的)。在2006年6月我又拿到大专文凭,又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是没有与我签订,还是以500元每月给我说我是临时工。请问有这样子的临时工吗?临时工是怎样定性的?我在2007年4月一优秀的成绩考进了事业单位里现在刚好试用期满了公司现在有在与所有的临时请来的临时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了我是不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我在公司那5年的养老金还有属于我的因得的那一部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8-04-25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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