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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担保人银行合同很明确用途是(借新还旧)贷款,不能改变其他用途银行有权监管,是后来发现贷出来款没有还旧账改变用途做其他生意了,请问银行有责任吗?是不是可以上诉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呢?

抵押担保 2022-09-08 14: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不是可以上诉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可以帮你
  • 银行有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主张担保无效的
  • 银行作为担保债权人的,也要看合同的约定,担保责任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这种情况,银行当然是具有监管缺失的责任的。
  • 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否则担保人可以提出异议
  • 这个需要针对您的实际约定协议来执行,若协商不成,建议让律师介入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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