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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08年给别人担保贷款一年,第二年我不管了,就不给他签字了,让他找人,十几年了,信用社把我起诉了,我都没有给他签字,现在我才知道信用社的人和贷款人代替我签字了,我有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09-14 15: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在08年给别人担保贷款一年,第二年我不管了,就不给他签字了,让他找人,十几年了,信用社把我起诉了,我都没有给他签字,现在我才知道信用社的人和贷款人代替我签字了,我有责任吗?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 你好,如果没有签字建议我方及时申请笔迹鉴定
  • 如果属实,你是不用承担担保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您好,你方只需对你签署的第一年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相关法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九十二条。
  • 你好 具体什么情况 可以说一下
  • 你好,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可以详细说一下,以给你进一步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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