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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处对象时给对方花了总共能有五万块钱,分手了能要回来么

同居 2022-09-14 11:19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1、从人情角度,可以不还,因为你们当时是恋人关系,恋人为恋人花费一些,是毋庸置疑的。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是交往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 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 您好,需要通过数额大小、当事人意思表示来判断财产的性质。 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产的转账、红包,而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作为彩礼要求对方返还; 若是日常节日红包、小额的赠送礼物或者恋人间表达情感的礼物、特殊数额的转账/红包,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若是在转账的意思表示能够明显认定未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再次咨询。
  • 您好,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记录可能 被认定为借款,分手后可以要回,但是如果明确为赠与的礼物等一般是不能追回的。
  • 您好,如果是用于两人同居共同生活的话需要看下每笔费用支出情况,大额转账可以要回。
  • 你好,主要是转账吗?如果是买东西很难要回
  • 您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方便进行分析。
  • 非特殊意义的转账以及贵重物品可以要回
  • 是否是大额转账是否用于如常生活交往
  • 您好,恋爱期间的花费种不好再要回
  • 可以和对方协商返还或者起诉解决
  • 您好,需要结合花钱的具体情况
  • 您好,原则上是可以要回的。
  • 您好,那您有转账记录吗
  • 您好,需要确认具体使用环节。
  • 您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方便进行分析
  • 要看款项的性质,分多少笔支付的
  • 您好,分手了可以主张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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