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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准迁证写非农业户口,需迁移证写农业户口,还能办理吗?急!!!

其他 2018-02-12 1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户籍部门,及时更正错误登记。
  •   带上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迁移资料(如结婚证(夫妻投靠)、房产证(购房入户))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户口迁移,要先办理准迁证,再办理迁移证。
    户口迁移的基本程序:向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拿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拿迁移证到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完成入户登记。
  •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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