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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电动车刮了人。人没有伤残,完全能自理,在医院住了5天院出院了。出院后向我要1万元护理费。请问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09-30 08: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 请问只是要护理费 还是有其他费用明细 能详细说明下情况吗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 你好,误工护理医疗,看实际情况。
  •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超过实际产生的损失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 1、根据责任划分和法医鉴定,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失。2、受害人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法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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