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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2004年去世,我奶2018年去世,我爷1986年去世,现在想把我父亲的房改房过到我妈名下。我奶有11个子女,除了我父亲去世外其余都在,有一个姑姑痴呆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有法院判决监护人的判决书,所有人都放弃继承,这个房子能过到我妈名下吗

遗产继承 2022-09-30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你父亲的房产遗产由你母亲继承,然后持公证书办理过户。
  • 你好,过户到你母亲名下需要这些继承人做公正。
  • 在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房产一般需要办理过户。如果遗嘱人的目的为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无需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遗嘱人目的为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转让的,应当依法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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