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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9年买的二手房当时已经过户,这几年一直正常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可是今年物业拒收我取暖费说我15年16年拖欠取暖费让我补交,迟纳金就已经一万多了,我问物业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他们说这事只怪我买房时没有去物业查清,这事责任在我,我现在找不到原房主了,我是不是得认倒霉了???

二手房 2022-09-29 19: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的,新房主应敦促原房主及时支付,或者检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原房主是否留存物业保证金并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原房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新房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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