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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路占用个人耕地,现在村里要求回收土地,给个人重新分配土地,要求占地赔偿款归村里所有,这合理吗

征地补偿 2022-10-01 0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征收项目、政策、补偿方案等综合确定。如果补偿太低的话千万不要签署补偿协议,尽快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 你好 不合理的其实 不过建议村里面沟通协商解决
  • 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给个人
  • 从你说的情况看,似乎不合理。
  • 村经政府批准统一回收个人土地合法。因政府公共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果承包合同尚未到期,村委会要求收回土地重新分配的要求,就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但是还要看合同的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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