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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小区物业公司主要是服务小区的公共部分,但是收取物业服务费确是按房产证的面积收取,物业公司又没有到我家里来服务,这是为什么?合理吗?照这个逻辑水费电费燃气费是否也可这么收取呢?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0-03 09: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业收费不合理的,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依法受理当事人的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按照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物业公司,你需要承担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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