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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成在期间办的委托书让我买房还债,可当时没多咨询法律,就用来抵债给亲人了,可离婚后他就反悔,说是委托我买房,没有让我抵债,不承认房买了,当时又是借我父亲的钱,他又没打借条,只有我打了,可在离婚后他就否认了借我父亲的钱,房也否认了,你说我欠父亲的钱该咋办,我在离婚后还呢用这委托书来买房吗,他不诚认房买我父亲,又不诚认借我父亲的钱,我就想把委托拿上把房买了还我父亲的钱这样行吗

诉讼 2012-04-09 0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你们向你父亲借钱,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是你的名义并不影响,且借条上有借款时间也可证明是婚姻期间的债务,你将房屋卖了低借你父亲的借款,应该也有相关证据可以证实,比如卖房协议上同样有时间,可以证明是在婚姻期间出售的。现在你们离婚了,他不认帐,你可以通过起诉维护你的权益。 你因“买”“卖”不分,故律师难以看明白你的意思,我是估计尽量帮你作的分析。
  • 你描述不清,无法给你解答,如果需要,请致电本人或携带委托书与本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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