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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19岁已外出打工时妈妈病世,爸爸后来再婚,后妈有一养女,而我因家庭矛盾做了个上门女婿,后妈有病在身不能劳动,她养女二婚后把和前夫的孩子留给我爸照看已有十年,现在后妈妈摔跤瘫痪要我出钱赡养,请问一下我有义务么

赡养 2022-10-03 16: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赡养义务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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