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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签一年合同但是半年缴费,房东收取了押金。但是她未按照合同给我缴纳物业费,导致我入住产生其他费用,我可以后半年不租了并要回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0-04 06: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押金的性质,但是对方违约,就应当给你。。
  • 房屋租赁到期承租人无过错的可以退还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法律依据:房屋租赁到期承租人无过错的可以退还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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