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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QQ上认识了一个网恋女友。然后呢,他让我给他买了一个手办。花了148。我用我的名字快递给他发过去了。然后有一天我给他转了70,他说要买东西。然后有一天他说需要500块钱给他转过去了,后来人就消失了,我还骂了她一顿,请问这个钱是不是属于诈骗了?报警有用吗?

诈骗 2022-10-06 17: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估计是遇到骗子了,报警没用,因为不够立案数额。
  • 你给自己充充值,报警让民警开导开导
  • 数额太小,达不到立案标准的,
  • 自愿赠予,警方不受理的
  • 这种情况报警也没什么用
  • 被网友骗了钱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可以通过警方设置的官方网站在线举报或发送邮件向其报警,也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本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报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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