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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干兼职的时候 撤台的时候,没注意打碎了一个盘子 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整碎的 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我整碎的后厨的人说是前面撤台的人整碎的 然后他说那个盘子400让我赔款400元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0-11 13: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没有赔偿义务的,因为你是职务行为。但是也不确定是你的行为导致的。
  • 只要没证据证明是你弄碎的,你拒绝
  • 你好,请详细说下你的主张和诉求
  • 给厂里干活损坏东西,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维修的费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单位没有实际损失,则员工可以不用赔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这个是不需要赔偿的
  • 您好,需要确定是谁损坏的,谁损坏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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