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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对方有转移财产倾向,但名下没有钱了,会分割名下婚前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07 15: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老公的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并且一直登记在其自己名下的,那就是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如果房屋在婚后改成了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这种情况不会分割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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