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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趁本人健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到女儿名下吗?

遗产继承 2022-10-12 17:4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让女儿取得房屋,可通过订立遗嘱写明。但只有故去后,女儿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想现在就让女儿取得房屋,买卖是最划算的做法。
  • 你好,继承是死亡之后才发生的,你们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 如果还健在的话,是赠予或转让的方式到女儿名下。
  • 在父母过世后,子女继承房产一般需要办理过户。如果遗嘱人的目的为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无需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遗嘱人目的为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转让的,应当依法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您好 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你可以选择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女儿
  • 可以赠与或者购买过户,继承只发生在去世之后。
  • 如果没有死亡的话是不能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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