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工程变更金额大于原合同,能否签订补充合同?2、工程已完工,结算时审计部门表示原单价没有下浮,合理吗?

招标投标 2022-10-10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拒绝,不予理会。
  • 变更估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5%。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单价或价格的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没有的应按照合同单价水平确定新的单价;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不应调整单价。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