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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贷款买的房子,但是上面写的是女方名字,这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13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详细说明一下问题内容。
  • 你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对财产的归属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部分共有,结婚之后还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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