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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十八年了,无共同的孩子,想分开后,财产怎么分,属于共同财产吗?女方帮男方的儿子盖房,娶媳妇儿的财产该怎么算,以夫妻名义生活十年以后算的上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0-14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同居关系取得的,同居期间账目不分你我的,属于共同财产
  • 当事人没结婚证但有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若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那你现在是想起诉分割财产,还是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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