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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已经离婚,房子是离婚前买的,共同财产,我们协商,我把部分钱归还前妻,离婚协议也写明房产归我所有,房子刚交房,现在要办理不动产证,但前妻已经出国,没办法回来签字,另外后续的不动产证变更名字,过户怎么操作呢?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先谢谢您,看能不能帮我解答下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15 1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两种方式处理,第一种方式是等你前妻回国后,你们双方再共同去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二种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变更登记,获得法院支持后,在强制执行阶段可以直接办理过户。
  • 在双方离婚后,更改房产证上姓名的手续是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完成过户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依法由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拥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双方协议不了可以起诉对方
  • 这个情况 可以女方委托人来协助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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