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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骑自行车由北向南与由东向西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后按50%赔付,赔付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三项。机动车在限速30公里的路面行驶速度38.7公里且空车超重。我父亲70周岁,(我母亲70周岁,奶奶94周岁,两人均有社保退休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15 17: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划分同等责任的,死亡赔偿金在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的部分,由负同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有社保退休金不享受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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