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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搅了! 两年前我借的朋友的钱,借期是两年。到期后我暂时无力偿还,朋友让我重新给打个借条,要求在借款人里除了我签字,还让我父亲也签个字。这借的钱我父亲一分也没用,而且当时他也不知情。这种情况请问假如我父亲签了字他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吗?谢谢您啦!

债务追讨 2022-10-15 2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借了钱给了别人,打借条的有效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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