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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一个男生和一个16岁的女孩第一次见面,男生喝酒了,但女生没有醉,一开始女生拒绝发生性行为,后来没有拒绝,两人发生关系,第二天女孩却说男生强迫,女孩说她妈妈要报警,这个情况下构成强奸罪嘛

暴力犯罪 2022-10-16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构成该罪,主要取决于证据。报警后警察会介入调查,根据证据来判断。
  • 和16岁的女生发生性行为双方均自愿的不算强奸,反之算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根据你说的这情况,可能构成了强奸罪,后来没有拒绝可能是不敢反抗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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