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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 事实与理由 婚初,原被告夫妻关系尚可。自从女儿2005,06,20出生后,原告发觉被告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经常因生活琐事与吵乱,继而影响了双方夫妻感情。自从被告迷恋吧保险业务后,被告竟然抛下女儿不顾,经常以拉业务为由夜不归宿,更甚是在外和他人暗度陈仓。原告发现后曾忍辱吞声多次被告注意作风和形象,被告仍然我行我素。

其他 2009-07-25 13: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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