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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先打我,我也打破了他的头,但他打我是用东西打我的太阳穴,我还手,现在他受了明显的伤,但我从打架的那天开始,耳朵疼痛,头痛,头晕,检查医生说没什么,对方去做法医鉴定,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17 16: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打人者可以要求被害人做司法鉴定。打人者认为确有必要做伤情鉴定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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