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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套在郑州百花路的房子,父亲出了近一半的钱,房产证只写了我哥一个人的名字,父母已经去世,其他子女是否可以要回父亲出资一半里的利益?

房屋产权 2022-11-16 15:0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这种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予,不能要回。《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要看这个房子是不是以借名买房的方式登了你哥的名字,如果是父母出资赠予,那就不能算遗产继承
  • 根据你的陈述来看,如不存在特别情况或法定例外,你方的上述主张面临法律障碍的
  • 你好,如果父亲有遗嘱,或者有证据证明有你父亲一半,可以起诉。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无权要求分割
  • 您好,需要详细了解一下。
  • 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房屋归子女,父母无权收回。但以赠与方式过户,子女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存在法定情形的,父母可以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收回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子女没有付钱的,父母虽无权收回房产,但可以依法主张债权、要求子女归还购房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是共同买房是可以的,如果是赠与就不行了
  • 你好,留言具体是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把事情详细的说一下继承
  • 一般情况下应该要不回来,具体需要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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