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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交往水管放在路面上一辆摩托车经过12道这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18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当由实施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品的行为人承担。受害人可以同时请求行为人及管理人承担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的一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水管主人先说清楚自己有没有责任
  • 通常障碍物(水管)管理人承担责任,具体由交警队综合事故现场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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