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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张某诉北京某医院案1.案件事实患者张某,男,75岁,2002年10月26日晚因摔伤半小时后到北京某医院就诊。骨科大夫经检查予以拍股骨正侧位片检查。片子出来后,当晚的放射科大夫及骨科大夫均不能肯定患者有骨折,故嘱其留观待明日上级医师会诊后再予以确诊,但患者家属坚决要求回家。因此,大夫在门诊病历上非常明确写明:①家属拒绝留观;②建议卧床;③明日复诊。一段时间以后,患者家属再次找到医院时,不是来看病而是来索赔。家属声称:你们医院的这张片子拿到积水潭医院后,专家认为当晚就有骨折,骨折线很明显,你们误诊,所以今后的手术费5万元医院要出。为了对双方负责,院方让家属拿来10月26日的片子再看一下。该片子经本院专家会诊后,也认为当晚的骨折线可以看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认为虽然患方未遵医嘱留观并未复诊,但毕竟有诊断延误这一事实,同意给患方少量赔偿,但被患方拒绝。为此,该纠纷诉至法院。2、请依据案件事实分析:本案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何界定?若不属于,请说明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0-18 1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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