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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0 1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若死亡,则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的数额为其生前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总和,以及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死亡赔偿金则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1、根据责任划分和法医鉴定,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失。2、受害人全部损失包括抢救费用、丧葬费49047元、死亡赔偿金(47066x2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财产损失。3、优先交强险不分主次责赔偿(伤残180000元、医疗费18000元、财损2000元)未购买由责任人承担,不足部分商业险按责任划分赔偿,理赔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按责任划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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