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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几百块钱不还

债务追讨 2022-10-19 14: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边有对方身份信息吗
  • 你好,直接去起诉就可以了
  • 对方欠钱不给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根据你所陈述的,如果是借款纠纷,协商催要还款不成的,建议收集借款证据和对方身份信息,及时向法院起诉。
  • 您好,您咨询的是债权债务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最有效的方法是起诉。起诉的需要到被告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准备起诉状、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最重要是有充分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提出诉讼的,需要提供对方借款的相关证据,包括欠条、转账记录等。另外,对方已经结婚的,可以向其丈夫或妻子追讨,这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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