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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某县国营厂职工,95年底工厂就不帮职工交社保了,到98年所有职工下岗,但是厂子没搞破产,工人没有下岗证,承包给了别人,只有几个职工返聘上班。其他几百人都自谋出路。我个人持续交社保到2010年,后来因经济原因不再缴纳。本月去问2011年1月-2022年9月所欠的社保费,被社保部门告知本金和滞纳金19万左右,其中本金和滞纳金各9.5万,请问像这种情况,有法律支持能减免滞纳金吗?

其他 2022-10-19 1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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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厂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予以缴纳或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工厂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予以缴纳或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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