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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小区车位,对方收取1000元押金,由于押金条丢失对方不退押金

房屋租赁 2022-10-21 09: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的,双方可以先进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可能会被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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