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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孩子在宿舍里打架,对方有轻微伤,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外,还要一万精神损失费,不给就报警,二远一,哪个解决问题比较好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3 21: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选择的话是自己决定的,不过打架确实不对。
  • 无法协商的话,可以报警解决的
  • 若双方进行打架行为,其中一个受伤了,应按照过错原则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序来赔偿,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首次出现该行为,不处罚,你可以拒绝对方的要求。
  • 如果构成轻伤就够刑事案件了,如果够不上刑事案件,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不够伤残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这个只能根据对方的伤势自己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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