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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律师:您好。请问燃烧秸秆是否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50条规定的“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公安机关以次为由拘留当事人是否有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 2022-10-22 08: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派出所对烧秸秆的处罚:露天焚烧秸秆的,应该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焚烧秸秆的行为会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对这种行为,公安机关会给予罚款处罚。法律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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