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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有一位没有离婚的女性和另一个男性在一起,如果是女方自愿得那构不构成犯罪

婚外情 2022-10-25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的夫妻忠实义务,但并不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不是犯罪。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可能属于诉讼离婚中,法院调解不成应当准予离婚和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 【关联法条】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你好,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 一个女人没离婚却跟其他男人同居,是犯法的。行为人没有离婚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会构成重婚罪,对行为人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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