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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个担保人 过了8个月 现在给起诉了

抵押担保 2022-10-26 16:4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人不是仅仅签个名字这么简单的,签了名就要履行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你好!你签的是是什么担保协议。
  • 担保人有保证责任要承担
  • 您好,建议积极准备应诉
  • 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担保期限已超2年,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超过担保期限,影响的只是胜诉权,但不影响诉权,所以,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担保人如认为已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即使保证人未提出已过保证期间的抗辩,法院也应依职权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事实。

    需要指出的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的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作为债权人,需要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及时向保证人主张债权,避免因超过保证期间致使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另外,需要区分的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应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应诉
  • 你好 你这边是做了什么担保
  • 您好,可以提供应诉帮助,如有需要可以沟通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出庭
  • 你好,你目前的诉求是什么呢
  • 可以请担保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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