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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订婚一年了 在一起生活 订婚时给的两万块钱彩礼 男方以各种理由要出去花了 现在想分手男方需要赔偿我损失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0-26 11: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双方因感情问题而分手,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2万元的彩礼钱并不属于女方,男方是不需要 赔偿女方的。
  • 你好 ,如果有证据,不需要返还。
  • 你好,一般没有什么赔偿的,
  • 男方无需向你支付损失赔偿
  • 在法律上是没有一方悔婚就要赔偿给对方的规定,所以一般要求赔偿是需要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如果双方只是订婚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彩礼中的大额礼金以及“三金”一般是要退还的;日常交往中的赠与,一般不必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这个需要对方返回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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