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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清问我和老公分居六年没有联系,沒有办离婚手续,他在这六年期间欠下的处债,我有责任替他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0-31 10: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无偿还的责任,这属于单方债务,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欠的债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你好,如果你由证据证明是分居期间个人借款,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跟你无关
  • 你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些债务与你无关。
  • 属于你老公的个人债务
  •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1、如果未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2、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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