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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原来生一胎,女原来生三胎,结婚后生一胎,男方算超生吗

子女抚养 2022-10-27 15: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算超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吗要看情况,特殊情况是可以的。如果属于再婚家庭没有一个孩子的,一方在第一次婚姻中生育过,但是孩子都随前配偶生活的情形,,再生育不算超生。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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