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教师如何离婚合法生三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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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们国家,从计划生育只生一胎,到开放二胎,现在还没有开放三胎,但是这个政策估计不就也将会实现。教师作为公职人员,以前都是只能生一个孩子的。那么,教师如何离婚合法生三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如何离婚合法生三胎

一、教师如何离婚合法生三胎

教师离婚合法生三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离异再婚夫妻生三胎条件: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不符条件的三胎处罚标准

违反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三、离异再婚生育第三胎生育险能报销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报销。这在一些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已作了明确。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作了这样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具体可以咨询当地计生委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教师如何离婚合法生三胎”等相关法律知识。教师离婚后,如果符合再生孩子的条件,比如再婚的另一方是未生育过的等,是可以生第三胎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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