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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子,接手人自己找的,房东要我300转签合同费用,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2-10-30 09: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转租房屋只要房东允许,您是不需要额外支付转签合同费用。
  • 你好,需要看合同约定,如果之前已经约定好了,那么就是合理的。
  • 你好,不合理,可以直接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主张。
  • 不合理,哪有这样的规定,
  • 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要转让费。转让费是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总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收取转让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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