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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6周岁在学校和另一个孩子拉着手转圈圈,两人都跌倒了,另一个孩子就骨折了,另一个孩子的腿在学校就一直瘸着腿,就有问题。这个有责任划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4 14: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需要承担责任
  • 小孩在学校受伤责任划分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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