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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打不通

消费者维权 2022-11-03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详细叙述案件情况,
  • 公安机关、检察院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请问是想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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