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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房子是婚前买的,男方付了一部分首付30%,我贷的款,70%房子在我名下,婚内贷款大部分是由我来还的,如果离婚这个应该是怎么分割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4 15: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得看房产登记情况而定。如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你好!是否涉及孩子抚养权?您可以致电。
  • 如果协议不成功可以诉讼
  • 婚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按照夫妻共同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内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依法让其不分或少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男方婚前购买付首付,婚后还贷款部分属于共同偿还!
  • 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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