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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15至13岁女孩怀孕,女方要求赔偿4万,医药费另算合理吗

子女抚养 2022-11-02 10: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与未满十四周岁女孩发生关系,即使女孩自愿,男方也构成强奸罪要判刑。14周岁以上可以判刑,未成年会适当减轻。女孩去医院,医生有义务和责任报警。所以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
  • 你好,你儿子涉嫌强奸罪,请自首
  • 你这种情况建议私下协商赔偿
  • 如果生孩子的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保险能报销;如果不符合上述项目和标准,但是在生育保险基金的报销范围之内的,则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双方协商的,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数额,您觉得没问题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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