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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监视居住半年 半年以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2 17:2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不是的,这种一般还会继续进行程序,建议及时处理这件事情。《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您好,监视居住到期了不代表你的案件就完结了,而是在继续办理中,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了。
  • 你好根据你的具体案情来分析,监视居住是管制的一种方式,
  • 您好,需要看您具体的判决书。
  • 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你好,并不是,监视居住也是一种监视手段,如果到期,没有罪,那么解除;如果过程中,确定犯罪,并且判刑,则逮捕服刑。
  • 根据你所陈述的,监视居住只是侦查期间不羁押,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结果。
  • 这个需要看案件实际情况,如果构不成犯罪就没事。
  • 你好,详细情况是什么。是因为什么被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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