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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对方给还房贷,分手后,起诉是民间借贷,这成立吗?我应该归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1-23 15: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判断民间借贷成立的要素有二,一是借贷合意,而是借款交付的行为。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给付相应款项的时候你们二人有借款的合意,那么你是无需返还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沟通一下具体情况,家与家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您好,需要参考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出资的具体流向,如需帮助可以进一步来电咨询。
  • 本来我是想让你强硬点,要回来的。但是呢,毕竟在一起过,先协商吧。
  • 看是否形成借贷合意,如果没有,一般认为是赠与,不用归还。
  • 你好,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不用还款,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属于附条件赠予,不属于民间借贷,但是应当返还
  • 多少钱,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案子维权就行
  • 恋爱期间借对方的钱要还,分手之后可以要回来,当事人之间只要存在借款关系的,借款人就需要按照约定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您好,如果该房属于以你们结婚为目的的婚房,婚前一方还贷部分是有权主张要回的。
  • 你好,可主张赠与抗辩的,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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