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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地以前被承包啦,乡政府为了修路,挖我家的地,由于挖地的时候承包商给包地的费用呢,挖地的时候就没给补贴,现在承包商不包地啦,我们修路挖的地该怎么赔偿?

土地纠纷 2022-11-04 22: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承包方随意改变所承包土地的用途,造成损失,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
    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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